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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事关人们何时领取养老金

最近有职工咨询:

自己的身份证年龄和档案记录的年龄不符

退休年龄是以身份证还是以档案为准?

听听律师怎么说!

 

 

 职工:退休年龄身份证与档案不符,以哪个为准?

 

 

 档案年龄or身份证?听听律师咋说……

 

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时,以最先记载的时间为依据

针对王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他认为,中组部、原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第一条:“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原劳动部:以档案时间为准

原劳动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身份证法》规定:身份证是唯一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国务院批准和授权的《公安部印发的通知》([89]公发15号):“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证件,具有一定权威性。凡签发、登记、注册的各种证件、簿册、证书、表格、单据、标券、卡片中,涉及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基本身份内容的,均以持证人居民身份证所登记的内容为准。

 1992年,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居民身份证使用、核查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六)项规定:“身份证办理聘用、雇佣和离退休手续,进行劳动力管理,申请社会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条:公民“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 

 

律师:退休年龄以身份证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