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动态 > 行业动态 >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又出新利器

现在纳税人可以

微信申请领用发票啦!

经过前期测试验证后,微信发票领用申请功能于12月22日全面上线。纳税人只需要关注“广东国税”微信公众号,在“微办税”模块登陆并选择要办税的企业后即可使用发票领用功能。

纳税人在微信端凭电子税务局注册的手机号登陆后,在“发票领用”界面填妥领用发票种类、领用数量等相关申请信息,并选择发票领取方式。目前微信端发票申领与网页版一致,可选择“大厅领取(前台)”、“大厅领取(回单柜)”、“邮政快递”三种领取方式。

纳税人提交申请后,税务机关可即时在后台查询到申请单信息并进入处理流程。同时,纳税人可通过“发票领用受理进度”查询税务机关的处理进度,以安排取票行程。当受理状态变成“已受理”,就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前台领取或凭取件短信密码开回单柜领取,甚至可以足不出户坐等邮政配送上门。“电子税务局+微信”,办税就是这么简单。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纳税人都可以通过微信端申领发票。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申领人还没实名认证且申领人不是税务机关登记的购票员的用户无法使用微信端发票申请功能;只有纳税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以及地市国税局确定的税收风险等级低、尚未评级的纳税人(不包括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方可使用微信端申领增值税发票。

多样化、多渠道业务办理方式,是对办税流程做“减法”,对纳税人提高办税体验做“加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将进一步推出更好更多更新的办税方式,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为市场创造出更好的营商办税环境。

操作指引

1.关注“广东国税”公众号。 

2.点击左下方“微办税”进入“用户绑定”界面,输入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点击绑定即可成功登录。

3.绑定成功后,选择需要办税的企业,点击“事项办理”——“发票领用”进入界面。

若出现如下图等强制监控则无法通过。

4.在“发票领用”界面,系统自动显示所有核定的票种信息,勾选发票种类、填写可领用数量。

5.领取方式若选择“大厅领取”或“回单柜”,可根据地理位置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的受理网点,再点击【提交】。

领取方式若选择“邮政配送”,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无误后可点击【提交】。 

点击下图标注红色框进入快递地址管理页面:可以进行:选择、新增、删除。

当状态变成“已受理”时,在“发票领用进度查询”点击“查看详情”,实时物流信息就可以查询了! 

点击“查看物流”,实时物流信息就可以查询了!

6.发票领用提交后,如下页面:

7.点击“发票领用受理进度”查询税务机关的处理进度。

税务机关未受理之前,都可以点击【撤销】进行操作。

来源:广东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