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动态 > 行业动态 >
 

前两年

总能在耳边听到歌曲“时间都去哪了”

是啊!时间总是在转眼间就溜走,

 

 

 

似乎咱们也该思考思考

为自己买一份商业健康保险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注意到一条这样的消息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政策内容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1、小黄购买一款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全年共计支付2000元,那么他当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税前扣除2000元(平均每月166.67元/月)。

 

2、小欧同样购买一款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全年共计支付3000元,那么他当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税前扣除2400元(200元/月)。

 

适用对象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

 

 
 

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
 
 

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
 
 

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

 

  • 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 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 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

 

温馨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7号)第五条的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

 

注意

 

该公告所称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来源:广东省地税局 河源市地税局